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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她终于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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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餐的时候,梁奇如愿以偿将林鹿介绍给了自家老板黎潮生认识,两人完全不是在一个段数层面上,谈话走向全由黎潮生掌控。

    “林小姐你好,久仰大名。”黎潮生对谁都是彬彬有礼,就连公司里的保洁阿姆都对他赞誉有佳,他不是看人点菜的性格,愿意放下身段,懂得尊重每一位生活在底层的人。

    名不见经传的林鹿相比于擅长周旋的黎潮生来言,她的行为举止要木讷得多,微笑着打完招呼之后,她刻意表现得生疏,并没有表现出想要深入地长谈下去。

    黎潮生注重主次,他并没有聊起任何关于工作方面的事宜,仅仅好像只是出于礼貌而和林鹿打了照面。于他而言,林鹿和在场的所有女性没有任何两样。

    反而,黎潮生与林鹿身边的时敛森攀谈甚欢,两人你来我往聊起了水上运动,看着热络熟稔,仿佛久别重逢的挚友,弄得别人倒插不进话来。

    林鹿无心介入他们的谈话,想转头找王天天拉家常,可是那人正埋头苦吃的同时不忘与言子承“打情骂俏”,全然忘却她来这次游轮的目的是为了近距离接触偶像于颉!

    转念一想,连偶像都被她抛诸脑后,可见这位言子承在王天天心里的地位不一般。

    又或者,人以群分的守则,从来都是那么有规律可寻。

    凡夫俗子有几个能摘到高岭之花?

    粉丝与偶像的距离,大约也就隔着半条银河系吧……

    再过两个小时,游轮就要靠岸,比起其余人嘴上喊着不够尽兴,林鹿则在心里拍手叫好。她不习惯这种声色犬马的生活,大概之前从来没有出海过夜的经历,这里的每一个场景对她来讲都充满了未知的恐惧。这两天下来,除了和时敛森在一起的时间以外,她从来没真正感觉到踏实过。

    后来事实证明,她的预感准得可怕。

    所以,有生之年,遇到时敛森是林鹿最大的幸运,这一点毋庸置疑。

    晚餐持续了很长时间,酒是最好的催化剂,很多人开始情不知所起,当众旁若无人一般大尺度秀起恩爱来,三三两两,闹成一团。

    起哄的都拿出手机在拍照拍视频,恨不得刷爆朋友圈和微博,毕竟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能坐在私人游轮上嘻笑狂欢吧,哪怕你是那个最不起眼的旁观者,也会产生出一种优越感爆棚的错觉来。

    时敛森一直将林鹿护在身边,随后实在受不住这里的乌烟瘴气,索性直接带林鹿避开这块是非之地,去无人的地方躲清闲。

    黎潮生有意无意看了几眼他们一同离开的身影,对于“鹿鹿无为”是时敛森女朋友这个消息,已然由起初的措手不及,到了此刻的胜券在握。

    这件事往长久之计考虑,对自己只有百利而无一害。

    他摇晃着酒杯,轻声对梁奇说了几句话,三言两句,已经精心设成了一个死局。

    梁奇面不改色听完他的指意,顺从地点点头,应承下来:“我知道该怎么做。”

    “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次表现自己的机会,别总是摸着一手好牌,到最后输人又输钱。”黎潮生说得四平八稳,意思再明白不过,对于上次梁奇没能将“鹿鹿无为”挖来莎莉,他已经对他失望至极。何况他和林鹿还是青梅竹马,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利索,这让黎潮生对他的双商很质疑。

    白居易写过,商人重利轻别离,这话纵观古往今来都受用。

    梁奇心如明镜,深知黎潮生是典型的商人本性,做得好是分内事,做不好则是失职。他一旦失去被黎潮生利用的价值,在他之后会有无数个周奇王奇陈奇将自己分分钟取代,这是游戏规则,所以他能做到的只有服从而已。

    时敛森带林鹿回了房间,真是见了鬼才会答应参加这样一个无聊透顶的派对,他对此类的社交活动越来越感到厌烦,到处是别有用心的环节,他都懒得应付和搭理。

    之前是说好不在外过夜的,又经过袁小诚的苦口婆心,时敛森才堪堪松口答应赴约,于是轻装上阵,甚至都没有带干净的换洗衣物。

    谁成想,他们这帮游手好闲的人,一玩就忘了正形,吃喝嫖赌是样样占尽。

    时敛森是性情中人,这次全是林鹿的存在解救了袁小诚,不然时敛森真能和他翻八百次脸。毕竟,夜里没个长久以来抱惯了的大熊,他无法入眠。

    最后,是林鹿治愈了他的睡眠,这是这些年来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现象。

    时敛森在林鹿之前,认真交往过几任女朋友,自然对男女之事不陌生,可是却从来没有留她们过夜的习惯。现在想来,所有的原因归咎到一起,全是因为离不开床上躺着的那只旧了的大熊。

    如若被她们知道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被时敛森无情抛下,想来是要气得七窍流血的,闭月羞花似的美人,竟输给那只熊,说出去定要被人贻笑大方的。

    七岁那年,时母送了个玩偶大熊给时敛森当作生日礼物,他夜里天天抱着大熊入梦。一人高的大熊又软又萌,模样憨厚老实,抱着睡觉别提有多舒服,而且安全感爆表。

    可惜时过境迁,来年春,时母转眼已经过世半年之久。

    时永盛为了让似懂非懂的时敛森早日走出丧母之痛,几度生思熟虑,这才下定决定将他送到国外开始新生活。

    时永盛在异国为他打点好一切,他走的时候亦懵懵懂懂,什么都没有带走,唯独带走了这只会让他睹物思人的大熊。

    再后来,无论从荷兰到英国,又从英国辗转到美国,期间搬了数不清的家,甚至短途或长途的旅行,这只熊他是必须走哪带哪的,颇有种熊在人在,熊亡人亡的悲壮感。

    十九年过去了,当他以为这辈子都要和这只大熊共度余生所有的夜晚时,他遇见了林鹿。

    也许说出去没人相信,可时敛森正是那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他害怕长夜慢慢暗下来的那种无法言说的窒闷和逼仄。

    时敛森欣喜万分,终于又找到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可以将林鹿占为己有。

    他甚至暗自吐槽,怎么就和动物杠上了?

    一只熊和一头鹿……

    当然,爱面子胜过爱自己的时先森恐怕永远都不会将这个理由坦白地说给林鹿听。

    想到今天不用在外过夜,时敛森的心情是解脱和失落各占一半,可细细比较起来,竟是失落多一些的。

    林鹿见他姿态慵懒的陷在沙发里,既不看体育频道,又不玩手机,很少有这样沉默寡言的状态。她心里毛毛的,第一反应就是担心自己是不是又做了什么惹时敛森不高兴的事情。

    左右琢磨,要不就是刚才她在梁奇的牵引下,同花纪竞争公司的老总打了招呼。可她分明再三顾及时敛森的感受,言语中没有一丝一毫的逾矩,打招呼时注意分寸,无非就是最为客套常见的你好之类罢了。

    林鹿试探着问:“你怎么不说话?”

    原本两人在一起,都是由时敛森掌控节奏,小到聊天的话题都是他带头,林鹿顺着往下接。

    林鹿不适应时敛森的沉默,他倒没事人一样,伸手将林鹿揽进怀里,不同于以往那种严丝密缝的拥抱,不过是手虚虚地搭在她的肩膀,闭着眼假寐,说的话倒是毫不含糊,警惕十足地问:“这次那你生日的室友就是袁小二身边那位?”

    林鹿一时半会儿没转过弯来,没想到时敛森会提这一茬,顿了下才说:“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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