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跛足常常被人轻慢,但他却始终不曾在意,因为在他看来那些
人不过是些跳梁小丑,正所谓夏虫不可以语冰,他又何必和这些蚍蜉一般见识。
可是李太白却不同,封常清本以为能写出那等豪迈狂放诗篇的李太白不是以貌取人的俗人,于是在李太白游历安西到了延城时,封常清也是登门拜访,结果么事实证明李太白虽然做得一手好诗,可是却也和普通人一样。
所以沈光在封常清口中,所知道的那位诗仙就是个留恋秦楼楚馆的贪杯酒鬼,而且脾气还很大,“李太白的才华全在写诗上面,若以国事付之,还不如寻个州县小吏。”这便是封常清对李太白的评价。
这其中固然有封常清当年被轻慢的不忿,不过沈光想想这位诗仙的生平,这评价倒也不算太过分,所以他对于“进谗言逐走李太白”的高力士并无恶感,反倒是觉得这位大太监用心良苦,更何况脱靴子那回事本就是以讹传讹的坊间传闻,根本做不得数。
“这位小郎,不介意咱坐在边上吧?”
高力士的年纪称呼沈光一声小郎绰绰有余,他笑眯眯地看着这个很有礼貌的年轻人,开口询问道。
“阿翁但坐无妨,小子看了许久,正觉烦闷,阿翁待会儿莫嫌小子啰嗦就是。”
沈光这时候已经起身,莫说他知道高力士的身份,就是不知道,当面的乃是年纪大他许多长者,也该礼貌些。
高力士见沈光起身,那和蔼的脸上笑得越发慈祥,这些年随着他年纪越大就越喜欢提携年轻人,只不过才华高妙者大多恃才傲物,曲意巴结他的又难称俊彦。
眼前的年轻郎君,虽不知才华如何,可是这样的样貌再加上这等礼貌,就足以打动高力士了,于是他坐在了沈光桌案的对面。
等高力士落座,沈光才活动了下手脚,“阿翁勿怪,且容小子伸伸手脚。”
盘腿坐着的高力士笑眯眯地看着眼前落落大方,丝毫不见生疏的年轻人,眼里全是欣赏,这时候他身边的麦友成不无嫉妒地瞧着对面的小子,他如何不清楚这位叔父的脾性,叔父怕是看上这小子了,只要这小子不是不学无术之徒,有了叔父的赏识,自能有不少好处。
略微活动了下发麻的手脚后,沈光同样盘腿坐了下来,这时候胡桌胡椅虽然颇为流行,但是正式场合仍旧以跪坐为主,不过眼下这情形倒是不需要那么讲究。
“还未请教阿翁姓名?”
“老夫姓冯名元,小郎是哪里人士?”
沈光说的虽然是官话,可是口音却有些怪异,这让高力士很是奇怪,要知道高门出身的世家子弟,这官话必定讲得最为标准,只有寒门子弟才有这样的口音问题。
可是看眼前这位年轻郎君的模样气度,实在不像是寒门子弟出身。
“冯翁,小子沈光,是安西人士,最近才刚来长安。”
沈光报上姓名后,饶是高力士城府再深,也不免有些愕然,这不久前他还在念叨这位沈郎,如今这就遇上了,还真是无巧不成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