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就很美。”
王珪几乎要吐血了,用算学的排列来做诗?欺人太甚啊。
李二安抚了一下要暴走的老王珪,咬着牙对云烨说:“好好,你就给朕解释一下你程伯伯咏枯树叉子的名作,哎呀我的妈,好大一树杈,这两句美在何处?”
武将们都很担忧的看着云烨,连他们都没看出这两句那里好,就纯粹是一句大白话。
走到场子中间,云烨作了一个罗圈揖,笑着说:“诸位长辈,您们当时太心急,我程伯伯还有两句没念出来,只要连起来,就是一首绝妙的好诗绝对合辙押韵。”
“快念,老夫等着明日去玉山找李纲算账。”
“哎呀我的妈,好大一树杈,春来苔是叶,冬来雪是花。”云烨才念完,武将们顿时连声叫好,就连李二都不得不承认的确算得上是一首好诗,前两句直白,后两句立刻就把枯树的形态描绘的栩栩如生,没有大才,做不出这样的诗。
随时做好爆发的王珪呆住了,诗歌还可以这样做?这算什么?不对,是早就做好的,说不定程咬金找人想挽回面子,找的大家给续的,必须现场命题。
挥手止住了武将的喧闹,尤其是程咬金,早就给旁人说老子当初就是这样想的,是你们不给老夫出彩的机会。见到王珪想要大家安静,越发笑的起劲。
等众人笑闹结束,王珪说:“云小子,你如果再念出一首关于雪的诗来,老夫才会信服。谁知道这首诗是不是程知节找你书院的大儒做的。
云烨笑着说:‘凑字而已,简单,短时间字就不讲究了,合辙押韵就好,想要好诗回去拿着书院排列好的印书用的韵脚挑些好字回来就是,您听好了,天地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完了,千年文华,毁于一旦!“王珪一屁股坐回位子上惨叫一声,这首诗的确不算什么诗,偏偏在韵脚上无懈可击。
“烨子,你说我们回去之后,只要把所有的字韵脚分开,然后再分门别类,最后想要赋什么诗,把那些字组来组去,最后组通顺了,就成了诗?”
“好诗大概是拼不出来,但是应付酒宴足矣。”
听到云烨和李怀仁一唱一和的说话,王珪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是在事实面前由不得不承认,一瞬间就急的满头大汗。
“原来写诗是这么回事,老王,老房,你们也太不地道了,早点告诉兄弟不就完了,让我们出了多年的丑,实在是不够朋友啊。”
李绩总算逮着话题,阴阳怪气的讽刺文官,李二忽然一拍案子大声说:“小子,差点被你蒙混过去,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为诗,再者“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如果你简单的把赋诗称之为堆砌文字,也太小看天下士子了,有本事,你当堂堆砌出一首佳作,才算是能做跟脚,再说你的谬论不迟,就以面前的美酒为题,小子,朕等着你给朕一个意外。
看着面前琥珀色的美酒,云烨忽然觉得李二的题目也不是太难,于是问侍者:“这是什么酒?“
侍者小声的回答:“回侯爷,这是兰陵美酒。“云烨点点头,要来一张大纸,开头写下了兰陵美酒四个字回头又问侍者:”这个酒泡了什么?“
“回侯爷,泡了郁金草,所以味道芬芳。“云烨点点头,又在上面加了郁金香三个字。写完之后跑到李二的面前看看他的酒碗,别人是瓷杯,只有他一个人用的是玉碗,仔细看了一会,又回到纸张面前写下了,玉碗两字,挠挠头又加了”装满琥珀色“五个字,这五个字一出,王珪顿时嗤之以鼻。
长孙冲一个劲的对云烨小声说韵脚不对,云烨想了一下,又把色字改成光字,想了想又把装满改成盛来,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薛万仞笑着对柴绍说:‘上回咱们在草原喝酒,我都喝的连帐房都找不到了,这种甜丝丝的酒,没有云家的酒好喝。“
云烨好像有了神助,一口气写下了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家乡。写完,就把笔放下,清清嗓子大声念道:“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李二把这首诗念了好几遍,长叹一口气,觉得赋诗很没意思,一件风雅的事情,被云烨宛如杀猪一般,掏肠子掏肺东拼西凑之下就弄出一首绝美的诗,原来诗歌这个样子也能做出来,全无意境。
王珪泪流满面,房玄龄,杜如晦面色铁青,长孙无忌面色阴晴不定,看云烨的神色愈发的狐疑。(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