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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家世 初见 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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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姹紫嫣红开遍,独爱艳处浅浅。

    顾国公府的花园里,牡丹雍容华贵,芍药艳丽多姿,清净秀雅的兰花在阳光下绽放笑容······林林总总,不下百千种,沈瑜冉却只要折一支琼花。

    “琼花”亦写作“琼华”,花美如玉,诗人曾经赞道“千点真珠擎素蕊,一环明月破香葩”,这花原种植地在扬州,后来家里门客去扬州办事,带回了三株琼花做礼物,这花娇贵,自从移栽来,有专门的花匠侍候这花,却还是死了两株,只有种在阿福院子里的那株活的好好的。

    这琼花在京城中也算的上稀奇,要说从扬州带来,那京城中有权有钱的多了,都能让人去弄回几株来,盖因它不适合本地气候,到了京城就养不活,所以顾国公府里这株便显得特别了,去年开花的时候,正赶上皇后过生日,阿福原来要把琼花送给皇后,皇后心里也高兴,把阿福搂在怀里劝道“舅妈知道我们阿福孝顺,只是这花不易养活,送到宫里来,要是枯死了,反而不美,这花和我们阿福有缘分呢。”

    不好送花,阿福就画了一副琼花图送给皇后。

    长成的琼花树可高达数丈,阿福院里的这株还小,只到阿福肩膀高,但已经有了满树洁白的玉花,好似隆冬瑞雪覆盖,流光溢彩,璀灿晶莹,香味清馨,花自如玉,攒开如聚八仙,中有玉蝴蝶一,高出花上。

    长安城人民是非常紧追潮流的,阿福这幅《琼华》一出,人们顿时派了不少门客家人子前往扬州带花,结果带是带回来了,却没有一株养活的,茶馆里人们闲坐絮言,便说“琼花如玉有灵,只是明珠才养得活呢。”

    这些日子便正是琼花开花的日子。

    这花不开则已,一开便是满树,远远望去倒好像是在阿福院中撑起了一把白伞,阿福喜欢这花的香气,常采了花瓣晾干填香囊。

    顾琦轩想着家中这琼花,还是有些不解,这琼花虽然显得稀奇珍贵些,毕竟也只是占了个地方不同而已,在扬州却也不算特别稀奇,这状元郎怎么就看上了?难道是思乡?他看旁边并肩而行的沈瑜冉一眼,沈瑜冉回了一个温雅的微笑,顾琦轩也笑笑,状元郎年轻又俊美,不知要惹得长安城多少姑娘的芳心。

    等等,姑娘···芳心···,年少俊美的状元郎,要说长安第一贵女,那自然是我家的阿福,特么他不是冲着我妹妹来的吧。

    顾琦轩一扫漫不经心的态度,很是认真的打量着身旁的状元郎,沈瑜冉感觉到了顾琦轩态度的变化,他心中暗喜,面上却丝毫不露,态度自然大方的由着顾琦轩打量。

    沈瑜冉其实是个很好的结亲对象,容貌俊美,才华横溢,前途无量,性格还不了解,单就目前接触感觉到的,他有文人特有的温文尔雅,却没有书生的酸腐气,这种性格也算得上讨喜,至于家庭背景,普通群众不知道,但是皇榜一贴出来,长安城中的各世家就已经调查过了。

    沈瑜冉当然不是什么无名之辈,说出来他的出身更要比周然更得文人的拥戴喜欢,只是他不怎么提而已。

    沈瑜冉出身江南沈家,江南钟流毓秀之地,自古多出才子,沈家是当地出了名的诗书之家,前朝时,代代出文首,但是文人重风骨,前朝覆灭之后,老太爷一气之下病重,死前叮嘱不许后人做大周的官员,文人家看重孝字,后人还真的一代代约束不许考科举,沈家毕竟也是大家族,家中有家底,有名声,就光靠开的书院都饿不死。

    这样也传了三代,沈瑜冉是沈家第四代的长孙,他自幼就聪敏,五岁写诗,八岁做赋,沈家还是要遵循先祖教诲,不许他出仕,但是沈瑜冉是个有主意的人,他爱读史书,前朝的覆灭是必然的,国君昏庸无能,臣子*无力,百姓水深火热,这才被大周朝的先祖取而代之,他心中有着自己的抱负,他是想着济世救民,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好。如今大周正是盛世之时,国君明智,他为什么不能出仕呢。

    沈瑜冉也没有一下子和他爹说,只是谈话间透露了一些他的想法,他父亲大怒,这话也就没能谈的下去,沈瑜冉原本想着慢慢和父亲说,没想到却听说父母已经找了媒婆准备给他订亲,觉得订亲之后沈瑜冉就能安分了,沈瑜冉当下就决定要跑。

    他从来就孝顺又听话,谁也想不到能这样就跑了,他连自己的小厮都没带,自己收拾包裹走得,这趟出走,线路方法都没有问题,唯一有问题的只有一点,作为一个大家公子,尤其家里还觉得文人不该言阿堵物,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沈瑜冉不大明白物价,路上花的有点点多。

    等到了京城的时候,他身上连住店的钱都没了,沈瑜冉不是那种死板的书生,他也没什么我是读书人不能怎么样的这种心理架子,笔墨纸砚都带在身边,他凭借着温润的笑容,从隔壁买豆腐的大娘那里借来一张桌子,这就开始摆摊了。

    他长得就温文尔雅,一副读书人的样子,代写家书,一封10文的小牌子打出来,没等一会儿就有了生意,他脾气也好,大爷大娘话说的琐碎,有时候还翻来覆去的,他也不催,耐心的等,姑娘们也来凑热闹,请他写首诗什么的,不为别的,就为能在他面前坐一刻钟,这么近的看着就已经很值了啊。

    等放榜游城之后,当时找他写过信的人们就激动的不行,大娘回家就把没发出去的信让小孙子摸摸,沾点灵气,没准过几年孙子也能给考个名堂出来,状元就不奢望了,考个秀才也好啊。姑娘们则想,啊啊啊人好看字也好看,现在还是状元郎,那十文钱值爆了啊。

    扯远了,说回当天的情况一天下来,挣得不多也不少,正好够住店的钱,沈瑜冉挺知足的,准备去投店,还没起身,就有人找上来了。

    “几位,写信?”

    “小子,今天挣的不少啊。”为首的男子拿起他桌上的镇纸。

    沈瑜冉“······”哦,这是地痞啊。

    “小子,这一片是我们哥几个罩着的,都靠我们哥几个,你们才能好好的做买卖,懂吗?”

    沈瑜冉第一回见地痞,他还觉得有几分新奇,点点头“哦这样啊。”

    地痞伸出手“你知道了吧?”

    “哦辛苦你们了。”

    地痞头子炸了“哦什么哦啊,老子最讨厌你这种小白脸了,我都看见小娟刚才和你说话了,你勾引她还装傻,快掏钱。”

    感情这还是个吃醋的地痞,沈瑜冉有点茫然,他可不知道谁是小娟啊“这位兄台,怎么可以这样侮辱名声,你这样说,不仅侮辱了我的名声,对那位姑娘的名声也不好。”

    周围退开些的大爷大妈也说“就是啊,刚子你不好这样,小娟这是进去拿水去了,她一会回来见你这样定要生气。”

    她还给这小白脸拿水,地痞心中一阵悲愤,伸手就掀了摊子。

    “别”。

    “墨。”

    两个人的声音同时响起。

    都说了沈家文人世家,财富积累不说,家中数代收藏,文房四宝的数量质量那绝对是数一数二的,沈瑜冉身为长孙,他的笔墨纸砚也非凡品,一般人看不出来,有懂行的一眼就看的出来这一套就值得上千金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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